郭鳴高,字行祥(1774—1843),乳名瑞,號懷莪,別號藹士,本縣潯中鄉世科村人。
鳴高自幼聰穎好學,博涉經史,踰冠即以文受知督學錢福祚。清嘉慶庚午科(1810)省鄉試中舉人,己卯科(1819)京會試中第一百七十七名二甲進士。欽點吏部主政,(注1)派充則例纂修,順天鄉試同考官。道光九年(1829)補授稽分司主政,十一年補授文選司員外郎,十二年考試河南道監察御史,十三年署理江南道監察御史,轉掌陜西道監察御史。欽放貴州貴陽府知府,轉授貴州思南府知府,丁酉科監試,兼署貴東道,十九年(1839)解組榮歸。
他家本寒素,十三歲喪父,由祖父撫育,至上京會試,其盤資乃族親捐助。由于出身寒素,體解下情,出仕后屢上疏奏請興利除弊。如增補臺灣各縣學額,粵籍解額,嚴禁選拔士子索賄受賄與代試舞弊等。尋授貴州思南府綰篆(注2)三載,多惠政,引疾歸。返梓后,以親身之經歷,念及我縣士人多半皆出于寒素之家,赴鄉、會試途程遙遠,水陸舟車,盤費維艱,雖品學兼優而家境困迫未能赴試者多,良才埋沒。乃仿效宋范文正公義田贍鄉人故事,將薪俸所積,捐白鏹(注3)四千余兩(折合銀元五千余元),付干辦紳士置義產,以每年收入資助我縣赴文武鄉、會試盤費,使每科能有更多才學之士赴試,以多出人才。為防止族親侵吞義產,并規定凡本族人不得直接掌理義產,只任監事。我縣后人仰其盛德,于縣衙旁建祠祀之,名崇義祠(注4)。邑人陳煦撰崇義祠記:“藹士郭先生……念鄉里貧士之苦,……至于三年大比,行李之往來無以資其困乏,其退然自阻者多矣!先生……官囊所贏,不過中人之產,而汲汲于義……”
鳴高宦成而歸,以廉俸之所積,節嗇治生事用以濟鄉人,而不為子孫多創家業,其盛事蔭于后人。至民國期間,全縣凡就學高中以上者均可得其補助(念高中每人年可領谷四擔,念大專每人年可領谷十擔)。以后幾經匪亂洗劫,總基金略有減少,但其補助額仍照常維持。至建國初,縣人民政府清理縣公產時,義田尚存有三百余擔租額(指有賬可查者)。
鳴高還捐資于世科村“乾美堂”祖厝,廷師教學,使族人世代子弟亦得其惠。民國初,廢私塾,興新學,族人為紀念其業績,于“厚乾堂”祖厝董辦“鳴高小學”(注5)。此乃我縣自建縣以來捐資助學創舉者。
本文參閱舊縣志及龍俊郭氏族譜整理。
注1、吏部主政、則例纂收、文選司員外郎、監察御史等均系清朝官銜職稱。
法2、篆,官印。
注3、白鏹,即白銀,一鏹合一市兩。
注4、崇義祠,宇屋現尚存,即現縣府與公安局中間那座小宇。
注5、鳴高小學創辦于1923年前后,1944年隨鄉鎮區劃變更建立錦福鄉,并入錦福小學(設土坂村),成為其中的一個分班。
上一篇:歷史人物——縣令:魯鼎梅